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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出轨新鲜感会多久
婚外情中,男人对第三者的新鲜感有多久? 几个月?一年?两年?或者更长的时间? 有些第三者会说:他会一辈子对我好。有些男人也会说:她给我带来的新鲜感和刺激感会持续一辈子。有些妻子也会经常问这个问题。 有人曾问提问说:有没有人见过不凋谢的花朵?有没有人见过放好长时间都不腐烂的苹果?有没有人见过青春永驻的容颜? 我想大概没有人会回答他见过。因为世间的万物都有它的存在规律和生命周期。没有任何东西一直会鲜着。反而越新鲜的东西,它的寿命会越短。 男人对第三者的新鲜感也不例外。就像张爱玲在《倾城之恋》这本书里说的:“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艰难的、痛苦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 据研究发现婚外情的甜蜜期是三个月,也就是说这三个月是男人和第三者的激情期,在这三个月里男人会感觉第三者一切都是新鲜的。过了这三个月寻找生活刺激的那部分出轨者也就该和第三者说拜拜了,其余一部分最多也超不过两年。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当激情退去,当新鲜不在,出轨的那一方会发现自己和第三者之间其实只是在“重复”而不是“更好”。再也没有当初的那种冲动和新鲜劲儿。此时找不到任何再继续的理由了,现在不说拜拜更待何时?婚外情,有时就像潘多拉那个盒子一样,有些人非要抱着好奇去打开看个究竟。当得到之后会发现,有些人会很失望。 当两个人面对面过日子,揭去浪漫的面纱,柴米油盐的砝码会越来越大。我看到了你的丑陋点儿,你看到了我的丑陋点儿。当第三者渐渐地、赤裸裸地把自己表现在男人面前的时候,男人的幻想会彻底地破灭。男人便会在心里衡量以前和现在,哪一种生活才是自己想要的。 有些男人会很快看清真相:她有的我妻子都有,原来女人都差不多。就像曾接触到一个出轨回归家庭的男人,他对我说:出轨后折腾了一圈儿,发现也就那么回事儿,只是自己当初陷在其中不明白罢了。 再加上虽然婚外情有类似夫妻间的亲密,但没有共同的生活目标和经济利益,不承担责任,没有任何现实的保障,仅是虚幻之象,所以非常脆弱,极易崩溃。那种新鲜感的期限可想而知。 有些人会问:既然新鲜劲儿过了,为什么还会在一起? 婚外情从刚开始的甜蜜期到最后的没落期。有时候男人和第三者在一起并不代表着两个人的感情有多好,而是牵扯的利益太多。当男人对第三者的新鲜感一过,他们有时候虽然在一起,但不见得有多少感情在里面。有些要面子的男人,即使不再幸福,他们觉得能将就一段时间算一段时间。因为路是他自己当初选的。且有时候陷在里面深了,往外走就会很困难。 所以对于陷在里面的男人,妻子能拉一把就拉一把。 大人有时候就像小孩子一样,感觉得不到的是最好的,总认为自己没有的是新鲜的,是刺激的。就像小孩子,他拥有的玩具,他每天都在玩,感觉没有新鲜感了。当有一天看到其他小孩子手里的玩具,他会闹着让父母给他买。得到之后,玩了几天,感觉就那样,就会扔在一边。 但是我们终究是成年人。我们也明白这一生再新鲜好吃的东西总有吃腻的一天,再新鲜的花朵总有凋零的一天。生活中哪有那么多东西是新的等着你去“品尝”,过日子既能经得起喧闹,又要能承受那份寂静。 我们这一生不管追求什么,从刚开始的追求刺激感、新鲜感,终究有一天我们会明白终其一生寻找的无非就是归属感。而那份归属感就是一切尘埃落定之后的那份充实。折腾一圈你终会发现自己所要的不过是找一个人陪你从新鲜感走向归属感。 男人出轨新鲜感会多久2 男人外遇出轨新鲜感有多久,通常我们从一个星期,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这四个时间段来分析。一个星期对于一个女人的了解往往只是停留于外貌和身材,你会注意她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你会注意她今天是否画了眼线,又或者她今天的这款香水给你什么样的感觉?可能你会注意他的手表,可能你会注意她的包包,会幻想他是一个有内涵,有品味的英伦绅士,又或者会幻想她是一个优雅淑女的高贵名媛。这个时候了解的并不透彻,而且在相处时,两个人都会互相刻意掩盖自己的缺点,放大自己的优点,这个时候两个人的感觉是非常好的.,新鲜感的浓度这个时候也是最高的。 一个月 一个月两个人渐渐了解了相互的秉性,开始了解对方的内涵学识以及对待生活的态度,这个时候出轨的男人和女人往往会开始做一些属于他们第一次的事情:比如第一次去河边散步,第一次去吃某家网红餐厅,这些第一次也会给他的出轨增加新鲜感的浓度。如果是两个人还未完全生活在一起,更加不能全面的了解对方在生活中的状态,更会对对方有更加强烈的探索欲和好奇心,所以这个时候的新鲜感相比于一个星期,是相差无几的。 两个月 在两个月这个时间段两个人,便会渐渐的生活在一起。生活是琐碎的,平淡的,两个普通人不可能像偶像剧里一样每天享受顶级海鲜晚宴,每天开着跑车和哈雷兜风,会开始面对一些实际的问题,当两个人的相处出现问题,两人的意见不一定相同,这个时候就会产生矛盾。如果矛盾得不到解决,必然会引发争吵,争吵则会潜移默化地在心里给对方减分,这个时候新鲜感就会逐渐散去。 三个月 三个月的时候两个人在一起已经相当熟悉了,出轨的男人也不会为了维持好自己精英的形象,每天花大量的时间去整理头发,修剪胡子,也不会为了让自己身材看起来更挺拔去穿让人感觉到束缚的西装。这时候出轨的女人也渐渐懒惰起来,不会再为眼前这个男人去化精致的妆容,喷高档的香水,花好几个小时搭配服装,两个人最常见的状态就是互相穿着家居服或者穿着休闲随意的衣服相处。一开始隐藏的缺点,这个时候也不会在隐藏,本性渐渐暴露。当出轨的男人发现出轨的对象其实和自己在妻子也相差无几时,就会对身边的这个女人产生厌倦,由此男人出轨的新鲜感将大打折扣。 男人出轨新鲜感会多久3 婚姻中最重要的就是忠诚,任何一段感情,一段婚姻,都容不得一丝杂质。 出轨就是对婚姻的不负责任,相信任何一个责任感的人,都会对出轨嗤之以鼻。 很多人可能会毫不犹豫选择离婚,但更多的人为了家庭,为了孩子,选择原谅。 出轨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会别他人耻笑,给孩子也会带来阴影,所以就算对方出轨,也还是希望他能早点回头。 尤其是对于女人来说,丈夫出轨,她们大多也不会选择离婚。 那么男人出轨,对情人的新鲜感到底能维持多久呢? 01、情人是宾馆,妻子才是家 谭先生和妻子结婚已经10年了,刚结婚的时候,两个人也是有很多矛盾,但毕竟任何人在一起,都需要磨合。 结婚前两年,两个人的各种矛盾争吵应有尽有,但毕竟是夫妻,过了几年也有感情基础。 后来为了创业,每天压力太大,还赔了很多钱,但妻子对自己始终非常支持,还一直鼓励自己。 这时候他才发现,平时的那些争吵什么都算不上,这样的妻子值得自己一生守护。 事业闯过难关之后,妻子对钱这方面就更加重视了,还学会了记账,每天钱花哪了都要搞清楚。 就连自己喝酒吃饭的钱都被严格控制,更不要说拿些什么零花钱了,这让他非常饱受折磨。 在一次饭局中,谭先生认识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温柔识大体,什么都很谅解他,让他感到很温暖。 就这样,两个人慢慢发展成为了地下恋,但是时间长了之后,小三竟然想要上位,让自己离婚。 谭先生这才明白,情人是不能陪自己终老的,妻子才是自己的最终归宿。 妻子为自己生儿育女,给自己照顾爸妈,虽然计较一些,但从来都是为了自己好。 妻子才是自己的家,而情人只是个宾馆而已,有谁会天天去宾馆住呢? 02、情人只是过客 高先生和妻子是相亲结婚的,现在也结婚有15年了,虽然这么多年感情一直也很好,但人总是会犯错。 因为自己开了家小公司,确实需要经常应酬,身边来往的美女也很多,偶尔把持不住也很正常。 但是对于高先生来说,情人就是情人,绝不会让她们影响自己的家庭和婚姻。 所有的情人,最长的也不超过3个月,绝不在这上面给自己带来任何麻烦。 这么多年,高先生也看明白了,女人的感情是最不好处理的,而且能做自己情人的,都是看上了自己的钱。 所以任何情人在高先生这里,都是一个短暂的过客,也不会容许自己和她们交往太久。 而且现在年纪也大了,越发觉得,和妻子和和美美生活,才是后半生最幸福的事。 03、所谓新鲜感,不过是图个新鲜 郝先生和妻子结婚已经18年了,孩子都快成年了,虽然自己和妻子没有什么特别浓厚的感情,但早已习惯了身边这个人。 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一个美女,自己也挺喜欢她的,相处一年之后,本想和她断了,没想到却被威胁离婚。 情人说自己怀孕了,还闹到妻子面前要上位,妻子二话没说,就像自己提出了离婚。 离婚之后,自己也没娶这个情人,一直拖了几个月,发现她的肚子没有任何变化,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这时候和情人才彻底断了联系,想要妻子重新回头,也几乎是不可能了。 男人出轨之后,总认为,自己能解决一切问题,任何事情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这一切都是假象。 婚姻中最重要的就是忠诚,一旦任何一方不忠于对方,就是对家庭,对伴侣的背叛。 出轨是毒药,很容易无法自拔,贪婪的欲望,终将会得不偿失。 如果你还爱着伴侣,如果你还在乎自己的家庭,一定不要随便出轨。 任何的婚外情,都只不过是一时新鲜,真正能陪伴自己的,还是自己的妻子。
鲁迅先生一个月的工资是多少?
鲁迅每月有300到500元银元的收入,就相当于现在的1.8万元到3.5万元收入了。在后期,就更多。有时年收入达到15000元银元,就相当于现在的近100万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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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鲁迅从1912年到1936年的25年中的实际收入状况,其总体水平是逐渐提高的,但中间起伏极大,总平均在每月423元左右,在北京的14年,平均为250元左右。1926、1927年两年在厦门、广州平均为300到350元左右。只是到上海以后,尤其是把北新书局克扣他的版税收回后,收入水平才急剧上升到每月700元左右。如果这笔钱没有追回,那么月平均收入也就在四五百元。
2、鲁迅每月几百元的收入,是“收入水平”而不是“生活水平”,“生活水平”是要看家庭人口状况才能确定的。鲁迅各个时期的收入状况既不同,其赡养的对象及人数也不同。
3、1996年11月的《鲁迅研究月刊》上,有位“梁”先生从《传记文学》上摘来一段记载,说是“鲁迅稿酬千字三十元”,令人觉得新鲜而惊讶,先录在这里:
据陈彬龢对人说:当年申报副刊的自由谈,自经过那次全面革新以后,对于青年读者灌注了不少的新知识。同时,对于文化人确能做到以礼相待的地步。例如每月稿费毋须作者到馆领取,馆方特派遣专人,登门奉送,而且不取收据,以示对作家的尊重。新作家的作品,其未经采用者,例必予以退还,并且说明退稿原因。而文稿致酬,至少每千字为十元。唯独鲁迅一人的作品,则不论用与不用,一概稿费照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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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习俗里:结婚习俗大全?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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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滚床:八字合婚?本命年结婚?结婚吉日?结婚冲喜?领证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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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他的著作很多,其中最著名的是《阿Q正传》。鲁迅有许多有趣的小故事,其中一个是这样的:
有一天,鲁迅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上理发院去理发。理发师见他穿着很随便,而且看起来很肮脏,觉得他好像是个乞丐,就随随便便地给他剪了头发。理了发后,鲁迅从口袋里胡乱抓了一把钱交给理发师,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理发师仔细一数,发现他多给了好多钱,简直乐开了怀。
一个多月后,鲁迅又来理发了。理发师认出他就是上回多给了钱的顾客,因此对他十分客气,很小心地给他理发,还一直问他的意见,直到鲁迅感到满意为止。谁知道付钱时,鲁迅却很认真地把钱数了又数,一个铜板也不多给。理发师觉得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鲁迅笑着说:“先生,上回你胡乱地给我剪头发,我就胡乱地付钱给你。这次你很认真地给我剪,所以我就很认真地付钱给你!”
理发师听了觉得很惭愧,连忙向鲁迅道歉。
鲁迅是一个不太讲究穿着的人。他爱穿长袍,相对他瘦弱的身材来说,似乎袍子比西装合适。但他确实是太不修边幅了一点,经常穿着长衫在灰尘中行走,感觉竟有点像他笔下的落魄人物孔乙己,于是便闹出了笑话:在电梯里经常被认为是可疑人物;许多人见到他以为是有幸发现了鸦片鬼;有时去买药,竟然连药房里小伙计都鄙视他;走在大街上的时候甚至常被警察搜身……
鲁迅是义无返顾把辫子剪了的人。这在当时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样不可思议。但他面对嘲笑、讥讽、辱骂,依然我行我素。后来他基本上留平头(相当于现在的板寸),他的发质坚硬,根根迎风翘立,铁刷一般,简直酷毙帅呆了。现在的俊男靓女们热衷的染发、烫发等等,和鲁迅比可就小巫见大巫啦。
他懒得理发,而且往往一忙起来数月不理。朋友们开他玩笑:“豫才,你的‘地球’怎么还不削一削?多难看!”鲁迅一本正经地说:“噢!我掏腰包,你们好看!”后来实在看不过去了,才勉强去理一回。有一次走进一家理发店,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见他衣着简朴,心想他肯定没几个钱,理发时一点也不认真。对此,鲁迅先生不仅不生气,还在理发结束后极随意地掏出一大把钱给他。理发师一数给了三倍的钱大喜,脸上立刻堆满了笑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来理发,理发师见状立即拿出全部看家本领,“精雕细刻”地做,满脸写着谦恭。不料理毕,鲁迅并没有再显豪爽,而是掏出钱来一个一个地数给理发师,一个子儿也没多给。理发师大惑“先生,今天咋给这点? 您上回……”鲁迅笑笑:“您上回马马虎虎处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点,这回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点。”理发师听了如坠云雾。
他的胡子也很有个性,从日本留学回来那几年,他的胡子是日本式的——两头往上翘,看起来很滑稽,被周围的人嘲弄,说他是崇洋媚外。鲁迅烦扰得不行,干脆把胡子修剪成隶书的“一”字,竟然从此平安无事。
看过鲁迅年轻时的照片,觉得并不是很帅,起码和现在韩国、日本的所谓“第一美男”有段距离。但鲁迅对自己却信心有加,一次英国作家萧伯纳见到他说:都说你是中国的高尔基,但我觉得你比高尔基漂亮。听了这样的溢美之言,鲁迅不但没有谦卑之词,还竟然说:“我老了会更漂亮!”这个老头真是有意思极了。
二
鲁迅有很多嗜好。比如爱给人起绰号这个从小养成的习性,至老都未能改。早在三味书屋读书时,有一项功课叫“对课”,他的成绩不错,屡受塾师寿镜吾先生的称赞。有一回,一个同学偷看了先生的对课题目是“独角兽”,就悄悄问他对什么好,鲁迅说:“对‘四眼狗’好了。”孰料那人竟真以此回答寿先生,先生是近视眼,正戴着眼镜,听了自然大怒,而他则在一旁以书遮眼,憋不住笑出声来。鲁迅的观察力可谓尖锐,他把女生的哭状起了个惟妙惟肖的称呼——“四条”,因为女生一哭,眼泪、鼻涕齐下也!不是四条吗?他在北大讲课,当时北大有位青年教授叫川岛,留了个学生头,他便给人家起了个绰号“一撮毛”,见面时还亲切地叫他“一撮毛哥哥”,真是搞笑的能手!而且他竟把爱人许广平叫做“害马”,甚至在给母亲写信时也派上用场,说:母亲放心,害马现在很好……
吸烟、喝酒、饮茶可谓是鲁迅的“三瘾”。他的烟瘾一向很大,在北京的时候,他吸的总是哈德门牌的拾支装包。他夹烟的姿势很特别:用大拇指和四个手指拿香烟,而不是夹在食指和中指中间(窃以为有现代老大的风范)。还有一点很有趣,在人前吸烟的时候,他总是从他那件灰布棉衫里去摸出一支来吸,他似乎不喜欢将烟包先拿出来,然后再从烟包抽出一支,而再将烟包塞回袋里去。他这脾气,一直到了上海,仍没有改过。不晓得是怕麻烦呢,抑或怕人家看见他所吸的烟低劣,觉得没面子?
除了三瘾之外,他还喜欢吃糕饼糖果等甜食,这是在日本留学时养成的习惯。有一回,人家送了柿饼给他,他喜欢得不行,藏起来自己偷偷享用,还舍不得给别人吃呢!只有在女士来做客时,才“大方”地拿出来,因为女士们胃口小,只能吃个一两片而已!他还能吃辣椒。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时,有一次他期末考试成绩优异,学校发给他一枚金质奖章,鲁迅没有把奖章作为自我炫耀的标牌,却懂得实惠,跑到鼓楼街把它卖了,买一大串红辣椒回来。每读书至夜深人静、天寒人困之时,就摘下一只辣椒来,分成几截,放进嘴里咀嚼,直嚼得额头冒汗,眼里流泪,嘘唏不已。只觉周身发暖,睡意顿消,于是捧书再读。现在看来除了可笑之外,也生出几分感动。 他的胃口很特别,喜食蛇肉、龙虱、梅干菜。而且从不吝惜money,经常请友人吃饭,且不看菜单一口气就能点出“木樨肉”、“酸辣肚丝”、“炸核桃腰”、“三鲜铁锅蛋”、“糖醋软溜鲤鱼陪面”等好几道菜来!
他爱看**,几乎可从影迷升格为影狂。鲁迅到43岁时才首次观看影片,但一看而不可收。鲁迅后期(46-55岁)在上海生活的9年内,共观看**142场。其中1934年37场,1935年36场,1936年秋季病危前19场。这三年平均起来几乎每周一场。好**不轻易错过,甚至一看再看;而且大都是率领家小、呼亲唤友,数人驱车同去!有趣的是,在国外引进的**里面,他最爱看的是大自然丛林草莽的野兽影片(相当于近来的“动物世界”。鲁迅今若健在,定是赵忠详的fan)。
鲁迅还喜欢习武,他曾在留学日本时学过柔道,回国后在绍兴府中学堂执教。一次夜行,经过一处荒凉的坟地,忽见一惨白形同鬼魅的东西在前挡道,鲁迅赶前去飞起一脚,直踢得那家伙跄踉倒地,抱头鼠窜,原来是一个装神弄鬼的盗墓贼。鲁迅虽瘦削,但功力略见一斑。
三
生活中的鲁迅,幽默、风趣,幽默中又带着一种大气、智慧、乐观和风度。有一次他的侄女问他:“你的鼻子为何比我爸爸(周建人)矮一点,扁一点呢?”鲁迅笑了笑:“我原来的鼻子和你爸爸的鼻子一样高,可是我住的环境比较黑暗,到处碰壁,所以额头、鼻子都碰矮了!”
广州一些进步青年创办“南中国”文学社,怕刊物第一期销路不好,希望鲁迅给创刊号撰稿。鲁迅风趣而又严肃地说:“要刊物销路好很容易,你们可以写文章骂我,骂我的刊物也是销路好的!”
名流免不了被邀请作演讲,鲁迅也不例外。他演讲时旁征博引,妙趣横生,常常被掌声和笑声包围。一次他从上海回到北平,北师大请他去讲演,题目是《文学与武力》。有的同学已在报上看到不少攻击他的文章,很为他不平。他在讲演中说:“有人说我这次到北平,是来抢饭碗的,是‘卷土重来’;但是请放心,我马上要‘卷土重去’了。”一席话顿时引得会场上充满了笑声。
在北京女师大任教时,一次一个学生未经家长允许,和别校一男生去逛公园。她父母发现后,跑到学校大吵大闹,咒骂校方管教不严.封建板的校长也像泼妇一样斥责女学生“太不像话了”。鲁迅先生正好经过那里,得知原委后诙谐地说:“现在风和日丽,有两位青年一块逛公园,有何不好?那些公园年青人都不准去逛,非得成了老头子老太婆才能去逛吗?!”
鲁迅家里有两个保姆,不知何故,经常发生口角。他受不了整天的吵闹,竟病倒了。隔壁一个小姑娘问道:“大先生,你为什么不喝止她们?”鲁迅微笑着说:“她们闹口角是因为彼此心里都有气,即使暂时压下去了,心里那股气也是压不下去的,恐怕也要失眠,与其三个人或两个人失眠,还不如让我一个人失眠算了。”
他说话向来无所顾忌,敢想敢说。比如他对人们遮遮掩掩的“性”发表看法:食欲是保存自己,保存现在的事;是保存后裔,保存永久的事。饮食并非罪恶,并非不净;也就并非罪恶,并非不净。可惜的是中国的旧见解,竟与这道理完全相反。直到生了孩子,还是躲躲闪闪,惟独对孩子威严十足。这种行径,简直和偷了钱发迹的财主不相上下!他为了说明看人不能片面,风趣地说:英雄是厉害的,但不能因为英雄也,就称得上“大师”!
鲁迅虽然胸襟宽广,但决不适用于对待丑陋的社会现象上。一切假恶丑的东西在鲁迅面前都无以遁形。一次,国民党的一个地方官僚禁止男女同学同泳。鲁迅看不惯:“同学同泳,偶尔皮肉相触,有碍男女大防。不过禁止以后,男女还是同吸着天地间的空气。空气从这个男人的鼻孔呼出来,被那个女人的鼻孔吸进去,又从那个女人的鼻孔呼出来,被另一个男人的鼻孔吸进去,简直淆乱乾坤。还不如下一道命令,规定男女老幼诸色人等,一律戴上防毒面具,既禁空气流通,又防抛头露面!”说着还模拟戴着防毒面具走路状。听讲的人笑得前仰后合。
鲁迅对腐朽文人向来是不留情面的,这是个不怕得罪人的怪人。似乎整个文化界知识界都是他的前世冤家。徐志摩、胡适、郭沫若、林语堂、梁实秋、成仿吾等都曾经受过鲁迅的唾沫的“侵害”,常过骂的滋味;就连与文学不怎么搭界的地质学家李四光竟也和他打过笔墨官!看来鲁迅真是汲取了“博爱”的精髓。
四
鲁迅本身就是一个会说幽默和笑话的能手。日本占领东北以后,国民党政权依赖美国,宣传美国是如何地主持“公道”。鲁迅先生为揭穿这一,说了个小故事:“我们乡下有个阔佬,许多人都想攀附他,甚至以同他谈过话为荣。一天,一个要饭的喜形于色,说是阔佬同他讲话了。许多人围住他,追问究竟。他说:‘我站在门口,阔佬出来了。他对我说:滚开去!’”听故事的人哈哈大笑。国民党对美国主子摇尾乞怜的丑态被揭露无遗。
他为了说明派鱼肉百姓,把百姓当炮灰,举了一个寓言:某朝某帝的时候,许多宫女生了病,总是治不好。最后来了一个名医,开了处神方:壮汉若干名。皇帝没有法,只得照他办。若干天之后,自去察看时,宫女们果然个个神采焕发了,却另有许多瘦得不像人样的男人,拜伏在地上。皇帝吃了一惊,问:“这是什么?”宫女们就嗫嚅地答道:“是药渣!”
30年代,一些作家的主观主义毛病很厉害。一次,有人请鲁迅谈谈这一问题,鲁迅没有多说只讲了两个故事:其一:有个农民,每天都得挑水。一天,他忽然有所感悟道:皇帝用什么挑水吃的呢?后又自言自语:一定用金扁担的!其二:有个农妇很想吃柿饼想,于是她就想:皇后娘娘是怎么享福的呢?一定是一觉醒来就下令:快拿一个柿饼来吃吃!
难能可贵的是,鲁迅对幽默和笑话理论还有独到的看法。他在1934年4月1日给陶亢德信中说:“中国之所谓幽默,往往尚不脱《笑林广记》式,真是无可奈何。”在鲁迅看来,《笑林广记》式的幽默,并非真正的幽默,只不过是轻松好懂、油滑庸俗的东西,用以娱己或朋友间玩笑罢了。鲁迅坚决反对油腔滑调的打诨、装疯卖傻的逗笑、轻薄的奚落,讲求的是一种机警、深刻、余音绕梁的深意,欣赏水平是很高的。而鲁迅也以自身演绎和证明了这一点。?
五
鲁迅的很多文字也是犀利幽默的。他说:我家门口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真是另类极了!鲁迅很讨厌蚊子,受不了蚊子的叫声,于是蚊子在笔下很有笑意。他说:“你只管叮我好了,但请不要叫!然而蚊子仍然呜呜地叫。这时倘有人问我‘于蚊子跳蚤孰爱’,我一定毫不迟疑答曰‘爱跳蚤’!这理由很简单,就因为跳蚤是咬而不嚷的。早上起来,但见三位得胜者拖着鲜红色的肚子站在帐子上;自己身上有些痒,且搔且数,一共五个疙瘩,是我在生物界里战败的标征。我于是也便带了五个疙瘩,出门混饭去了……”
然而他的文字终是战斗性的,是投枪,是匕首。他的许多文章如《记念刘和珍君》、《为了忘却的记念》等,至今读来,仍能感到一股凛然正气。但现在,一些顽皮的孩子们却捣蛋地将鲁迅某些文字的本意曲解了,使庄严肃穆变成了滑稽搞笑,但也体现了智慧和生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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